生命之星

<由來:>
1.是由古希臘神話中的蛇與權杖,是為了紀念阿斯克勒庇奧斯(Asclepius)這位偉大的神醫。
2.是依據聖經中的摩西以青銅鑄造一條蛇的形狀並將他鑲在一根柱子上,若有人被毒蛇咬到,只要到柱子下注視著青銅鑄的蛇,就會馬上獲得痊癒。

<歷史:>
生命之星最初(1967年)的專利為美國醫學組織(AMA)擁有,其後「轉讓」予NHTSA,並成為屬下急救服務(EMS)的標誌。當初,美國交通部(DOT)的道森·米爾斯(Dawson Mills)曾請求美國紅十字會提供紅十字標誌給EMS的救護車使用,但被拒絕。其後,米爾斯向AMA的「德克」法林頓查詢可否提供生命之星,後來被批准。而這六邊突出的星由里奧 R‧喬納森(Leo R. Schwartz)命名。生命之星在1977年2月1日注冊為保證記號。


<符號的象徵:>
這六分支的星是代表6種主要通過救援者執行的連串緊急任務
1.第一位救援者觀察及了解現場,明白當前問題,確認病人/傷者(們)的危險,作出適當的估計,保證現場 的安全(傳染、電流、化學、輻射等)。
2.第一位救援者報告及要求專業的救援。
3.第一位救援者提供急救及以限度的能力提供立即的照顧。
4.EMS人員到達及以限度的能力提供立即的照顧。
5.EMS人員進行運送病人/傷者到醫院接受治療。並在運送途中提供醫學上的照顧。
6.以適當及專業的照顧送到醫院。
 

至今,生命之星已被廣泛使用於世界各國緊急醫療救護服務系統的獨特標誌,但其使用範圍限於:
1‧救護隊的標示。
2‧不論安裝或在救護車內使用的醫療救護器材。
3‧通過規定的訓練課程並取得執照的救護技術員(EMT),得將生命之星圖案的被張繡在袖子上
4‧救護技術員(EMT)的個人器材,例如:隨身急救包、徽章、領章等。
5,緊急救護書籍、手冊、報告書或其他相關資料。
6,當生命之星圖案的臂章繡在袖子上時,必須是“藍色”的生命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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