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消防局第O大隊OO分隊呈報單
中華民國98年XX月XX日 和消(人)字第XXX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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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如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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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報內容 |
主旨: 檢陳本分隊主管OOO(身分證字號:XXXXXXXXXX),報廢一案,報請 查核。
說明: 本分隊主管OOO(身分證字號:XXXXXXXXXX),於民國OO年擔任主管職位至今,毫無建樹,坐領乾薪,尸位素餐,還多次陷害其隊員,挖洞給人跳,屢試不爽,多位隊員們對此已忍無可忍,報請 鈞局准予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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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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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 第 層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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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隊 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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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 隊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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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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